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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
没有履行夫妻义务的离婚案例
来源:离婚专业律师团队 网址:http://www.nxlhlsvip.com/ 时间:2015/10/30 15:13:13
2001年9月,夫妻俩到广东务工,4个子女交由林某的父母照顾。在一起打工的期间,林某担心兰某做酒楼服务工作会招致不轨行为发生,便劝兰某离开酒楼另找新的工作,但兰某坚持在酒楼里工作。两人为此又争吵不断。
2002年的春节将至,林某要求兰某与其一同返家过年,但因老板还没发放工资,兰某没有答应林某的要求,林某一气之下独自返家了。
2002年6月,林某打电话给兰某说家里出事了,要其立刻回家。兰某到家后,除了见到丈夫,4个子女和林某的父母连人影都没见着,在兰某的再三追问下,林某漫不经心地说了句“几个子女都让人拐卖了”。兰某知道丈夫是在故意气她,便决定在家里住下寻找子女的下落。但在家里呆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兰某还是无法得到子女的确切下落,万般无奈的兰某再次前往广东务工。
2006年2月,再也无法忍受思念子女之苦的兰某偷偷跑回了夫家,可是,迎接她的却是铁将军把门。经向邻居打听,兰某才得知丈夫林某全家早在两年前就搬迁到别处居住。伤心绝望的兰某便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请求法院判决准予自己与林某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兰某登记结婚时虽未达到法定婚龄,但起诉时已满法定婚龄,其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原、被告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故应视为有效婚姻。原、被告属自主婚姻,婚后感情尚好,但因双方之间矛盾,林某举家搬迁别处居然没有告知妻子,至今已有两年多,双方没能一起共同生活,没有履行夫妻义务,兰某亦未能与子女相见,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原、被告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过错责任在于被告。故对兰某请求离婚的主张,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