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广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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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

撤销婚姻申请书

来源:离婚专业律师团队   网址:http://www.nxlhlsvip.com/   时间:2015/10/2 15:12:48

什么婚姻效力?婚姻效力包括哪些内容?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又分别指什么?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该手续的,当事人必须要携带的材料有: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 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做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的判决书。  撤销婚姻申请书  本人因受____________胁迫,于__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登记结婚,该结婚违背本人意愿,现申请撤销婚姻。本人与_____________情况如下:  姓 名  性 别 男 女  出生日期  常住户口所在地  民 族  国 籍  文化程度  职业  现住址  身份证件号  结婚证字号  联系方式: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撤销本人的婚姻,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特此声明。  声明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监誓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撤销婚姻申请书注意事项  撤销婚姻的申请,必须要在婚后一年之内,由被胁迫一方主动提出。之所以要规定这样一个时间限制,是为了尽量维持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如果婚姻登记已经过了一年,受胁迫一方只能提起普通的离婚诉讼。也就是说,可撤销婚姻缔结时间只要超过一年,在法律上就会被视为完全合法的婚姻。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条;《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十一条。婚姻效力包含诸多内容,如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婚姻家庭栏目详细介绍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知识,希望对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在婚姻关系中,婚姻效力有其特殊的含义,婚姻家庭栏目介绍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条件、内容等相关法律知识,另外还有离婚经济帮助详解和离婚赔偿等内容的介绍。:长沙艺韵之旅品牌设计机构山东大学艺术培训基地湖南师大品艺设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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