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广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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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

农村拆迁房屋买卖合同

来源:离婚专业律师团队   网址:http://www.nxlhlsvip.com/   时间:2023/2/23 16:34:22

出卖人(以下称甲方)

张庆元,男,住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圣驾桥村张家兜13号,身份证号码330511196409112412

程金娣,女,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330511196412282420

张国华,男,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330501198709213035

张雅雯,女,住址同上,系未成年人,2013年12月26日出生。

以上_四人是本合同所述房屋的全部共有产权人。

再次转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沈红英,女,住址南浔区南浔镇镇北同心村大港上22号,身份证号码330501197206173022

 刘大喜,男,住址长兴县林城镇   桥村    边自然村5号,身份证号码33052219690414551X

买受人(以下称丙方):_韩春建,男,1969年4月18日出生,住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镇北浔北新村80号,身份证号码3305111969041824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且甲乙丙三方均已经知悉该房屋买卖的法律风险,为了避免今后的纠纷,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2016年11月4日转让给乙方沈红英、刘大喜的一套农民拆迁房屋再次由沈红英、刘大喜转让给丙方韩春建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所有的拆迁安置房屋座落于: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圣驾桥村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 平方米,车库_____ __平方米。实用面积约为360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第二条  上述房屋系甲方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如因房屋存在权属纠纷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无法享有房屋所有权的,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所有购房款(如房屋升值的,按照升值后房屋的市场价值退还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

第三条  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

房屋及车库总价款为人民172万元(大写:壹佰柒拾贰万元整),丙方已于2018年4月12日和13日分别通过南浔银行卡支付给刘大喜30万元和42万元,剩余房款壹佰万元整定于2018年4月17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房屋交付方式及时间

因该房屋暂无不动产权证,以付清房屋款日为交付以该房屋的交付时间。丙方付清房款后,乙方当日即将房屋交付丙方,并将房屋所有权的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与甲方和甲方与村委会签订的该房屋来源协议等)一并交给丙方,且甲方和乙方应协助丙方进行水、电等过户,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产权证及其他权证办理

上述房产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双方约定,如该房产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甲方应协助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理不动产权证,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未按上述期限协助乙方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乙方违约金5万元并有义务继续协助乙方办理不动产权证。

第六条  本房产因暂无不动产权证,其建筑面积按套计算,将来办证过程中如有测量误差,互不追究,其成交价不变;本房产成交价格按照合同签订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今后因该房产涨价或其他原因增值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增值费用,也无权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  丙方按照本合同第三条之约定付清房款后,甲方和乙方对此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一切权利一并转让给丙方并保证丙方拥有该权利。

若该房屋被政府征收或因政策拆迁获得的相关赔偿及所有利益归丙方所有,与甲方和乙方完全无关;如需甲方、乙方配合的,甲方、乙方应全力协助丙方取得相关利益。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自约定交房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已支付购房款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以上的,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乙方共同支付违约金10万元。

2、如果甲方或者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丙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其退还丙方已付房款(如房屋升值的,按照升值后房屋的市场价值退还购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和乙方连带承担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整和赔偿装修费。

3、甲乙任何一方主张合同无效且本合同因此而被确认无效的,应承担违约金40万元,且向购买方退还全部购房款(如房屋升值的,按照升值后房屋的市场价值退还购房款),承担乙方房产装修、搬家、租房等费用,并按照本合同约定购房款的3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丙方主张合同无效的,仅仅按照丙方实际支付的购房不计利息退还,且房屋装修归甲方和乙方所有,搬家等相关费均用由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留存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按手印):                     丙方(签字按手印):                                          

 乙方(签字按手印):

见证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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